关于毕业证书编号及学位证编号的编制规则
今天助学小编来和大家唠唠关于毕业证与学位证编号的编制规则问题!
一、毕业证编号规则
1998年前毕业证编号编制归学校统一编制,花样多多, 7位、8位、9位都有。
1999年经教育部发文指导全国高校毕业证编号统一以99开头,尾数学校制定。
2000年,由上海办证教育部统一规定毕业证书(大专以上)编码规则:毕(结)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规范为17位。
从2002年起,毕业证书编号由原来的17位变成了18位。
言归正传,其实毕业证编号编制规则共分两种,一种是普通毕业证,一种是自考毕业证,我们先了解一下普通毕业证。
普通毕业证
前5位为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
第6 位为办学类型代码;
第7至10位为年份;
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
第13位至17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
举例说明:
某毕业证为10476 5 2016 05 701784,其中
(一)10476(前5位)代表代表学校代码;
(二)5(第6位)代表办学类型代码,其中:
1.普通高等教育为1;
2.成人高等教育为5;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为6;
4.网络教育为7。
(三)2016(7-10位)毕业年份;
(四)05(11-12位)培养层次代码,其中:
1.博士研究生为01;
2.硕士研究生为02;
3.第二学士学位为04;
4.本科为05;
5.专科(含高职)为06。
(五)701784(13-18)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
用图片来表示如下:
因此该毕业证编号可以解读为:这是一张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
自考毕业证
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
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
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
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
第7、8位为具(区)国标代码;
第 9、10 位为年度代码;
第 11 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
第12 至 16 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
第 17 位为校验代码。
举例说明:
某自考毕业证编号为6 6 110108 05 1 00560 7
(一)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
自考代码是6故自学考试编号都是以6开头的。
(二)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
其中5代表本科、6 代表专科,因此6代表该毕业证为专科。
(三)第3至8位代表学校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
如110108 代表北京市海淀区。
(四)第9至10位为年度代码;
如05代表2005年毕业。
(五)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次代码
1代表六月
2代表12月
1即代表上半年六月考的。
(六)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
(七)第17位为校验代。
用图片来表示如下:
因此该毕业证编号可以解读为:这是一张2005年上半年在北京海淀区毕业的大专自考毕业证。
学位证编号编制规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8月25日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精神,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调整如下:
一、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
(一)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
(二)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其中:
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
(三)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
如:2006年为2006;
(四)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譬如某学位证号码为:1075522008000001
因此该学位证编号可以解读为:这是一张2008年获得的新疆大学博士学位证。
二、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总位数为16位。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在起始位置加“C”,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其后续编号为16位数。自考生所获学位证书,第十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Z”标明,其余与成人学士学位相同。总位数为17位。
四、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Z”字样,其后续编号改为16位数。除第十一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加以区别外,其余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具体字母为:
法律硕士(F)
教育硕士(Y)
工程硕士(C)
建筑学硕士和学士(J)
农业推广硕士(A)
兽医博士和硕士(B)
临床医学博士和硕士(L)
口腔医学博士和硕士(D)
公共卫生硕士(G)
公共管理硕士(E)
工商管理硕士(S)
工商管理硕士EMBA(I)
会计硕士(K)
五、攻读两课教师、中职教师、高校教师所获取的硕士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Q”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别,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硕士学位证书编号 相同。
六、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T”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相同。总位数为17位。
七、来华留学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L”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相同。总位数为1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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